2023-02-06
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规范江苏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受教育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江苏实际,江苏省近日对2014年出台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
新修订的江苏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转学要求有哪些变化?
考虑到既要方便广大学生和家长,同时也要防止违规招生,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本次修订对学生转学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完善。
一是规范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对于实行多校划片的区域,同一片内不得转学;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已达到当年计划招生数的,不得安排学生转入”,防止民办学校超计划违规招生;对于省外不同学制学校学生转入我省的,按照一至九年级进行对应,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二是从严控制普通高中阶段转学。对于在本省参加中考未达到规定分数没有被录取,到外省就读普通高中的不允许其转回本省普通高中就读;对于未达到当年学校普通班录取分数线就读国际课程班的,不允许其转入普通班。
三是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进一步搭建普职融通立交桥,明确普通高中二年级以上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的,仅限转入二年级第一学期,并补学中等职业学校缺修课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的,中考成绩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并须补学相应的缺修课程。
本次修订对学生毕业要求有哪些调整?
一是对特殊学生义务教育毕业要求更加人性化。义务教育段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等特殊学生由学校认定毕业成绩。
二是高中阶段毕业相关条件与国家新要求相统一。除学习期限、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要求外,强调学生修完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三类课程,参加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含学校组织的补考)且成绩合格。总学分不少于144,其中必修学分88(包括综合实践活动8个学分、劳动6个学分),选择性必修学分不少于42,选修学分不少于14。
三是明确了国际课程班的毕业条件。要求学生修业期满,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符合要求,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含学校组织的补考)且成绩合格,其他科目由学校根据本校国际课程班的课程方案进行考核。毕业证书上加注“国际课程班”,证书编号“GJ”。
本次修订后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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