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5 08:34发布于广东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要求,现将福港艺林学校2024年秋季转学插班工作通知如下:
小学部
一至六年级
各班少量名额
中学部
七至九年级
各班少量名额
https://zs.szft.gov.cn/visitftmbzxcbjz
用电脑打开福田区民办转学插班系统(家长端),选择学校为 福港艺林学校
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9:00一12:00;14:00一18:00)。根据实际情况开放系统补报名。
(一)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少年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时须提供出生证);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1)由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原规划和国土局)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
(3)居住信息登记证明;
3.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国家学籍卡。
(二)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少年及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时须提供出生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少年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效的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须满1年);
5.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国家学籍卡。
(三)港澳台籍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少年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参照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申请入学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港澳籍儿童、少年申请学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6.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国家学籍卡。
(一)受理转学申请
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请家长及时提交转入申请,学校初验相关材料,申请人务必在7月12日18:00前上网填报相关信息。
(二)材料审核复核(7月13日至7月26日)
1.7月13日,学校对申请人上传的证件资料进行网上初验;
2.初验合格的报名材料由系统分别交街道、社保、住建、公安、规自等部门审核;7月26日18:00,审核及复核工作全部结束。
(三)补录补报(8月5日起)
对应年级有学位空额的,学校于8月5日上午10点开始补报名,额满即止。
1、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2、不具有深圳市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补录或中职类学校注册入学。
3、本市初中就读学生须从初一年级第一学期起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该校三年学籍是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指标生的必备条件之一。
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的学生报名指标生,须从初三年级第一学期起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该校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后再在市内转学的学生,不再享有指标生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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