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7-03 06:47
“游戏分级”可以,分级后怎么办?能让未成年人不沉溺于游戏吗?
王营
未成年人沉溺网络游戏,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针对此现象,全国政协常委兼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带来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建立网络游戏分级制度的提案》。
他指出,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电子产品的不断普及,未成年人触网比例显著提升。据统计,有超过80%的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60.8%的少年儿童平均每天使用网络时间超过30分钟。因网络游戏时间不限、内容分级不细等原因,60%以上的未成年网游玩家视力下降,30%以上的未成年人在网游中接触到暴力、赌博、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因不良信息的毒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增加。
对此,朱永新建议建立网络游戏分级制度,从网络游戏类别、认证、时长、充值方面建立网络游戏分级制度,游戏企业必须执行,并由文化和新闻部门审核监管。根据目前社会发展客观实际和网络游戏内容(是否包含暴力内容、不良语言、性内容等),可从早教类、管控类、限制类、禁止类等方面划分,对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建立网络游戏产品分级制度。
建立网络游戏分级制度,的确可以区分出哪些游戏适合青少年玩家,哪些游戏不适合青少年玩家。但是,分级之后怎么办?正如朱永新教授所说,有的运营单位为追求利益,并不会主动采取技术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或者即便采取,也只是装装样子,很容易就被破解。如果网络游戏分级后,游戏运营商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继续发行一些对青少年限制类、禁止类的游戏,并且很容易破解。这样以来,分不分级还有什么区别?
众所周知,图书、影视分级是国外为限制未成年人接触不良文化媒体而采取的通常做法,但是很多国家分级后,那些标有“青少年不宜”或“少儿不宜”的图书或影视作品,并不能限制青少年的行为,反而对其产生了更大的诱惑力。对网络游戏进行分级也是如此,只要不从源头上想办法,并非解决未成年人沉溺网络游戏的治本之策。
喜欢游戏是人的天性,关键是我们要引导青少年喜欢什么样的游戏。对于一些思想内容健康、能够开发青少年智力的游戏,让其在课余时间玩一玩,适当放松一下,并非不可。相反,一些包含色情暴力、价值观扭曲的游戏,不仅毒害未成年人,既使成年人沉溺其中,也有百害而无一利。因此,对于这样的游戏,还用着分类吗,唯一的办法就是在源头上禁止其出版发行。
由此可见,如果要对网络游戏分类的话,也大致可分为“有害”和“无害”两大类。有关部门要严把游戏的出版、发行关,严格审查游戏的思想内容,对于“有害”游戏,严禁游戏运营商投放市场。我想,这应当是解决未成年人沉溺网络不良游戏的治本之策。也许这样做会牺牲一些游戏企业的经济利益,但换来的却是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健康成长,这样的牺牲还是值得的。
当然,对于“无害”游戏,也并非听之任之,也要防止未成年人沉溺其中,浪费青少年时期大好时光。对此,家长要加强引导和监管,严格控制孩子玩游戏的时间,防止孩子沉溺其中,损害视力。游戏运营商要着力于绿色网络游戏软件的研究和开发,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控制未成年人玩游戏的时长,防止孩子沉迷游戏不能自拔。这一点随着未来科技的发展,应当不是什么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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