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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教育智慧:人不可逆天行事

202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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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3.13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译文:王孙贾问:“‘与其巴结奉承奥神,不如巴结奉承灶神’,这话是什么意思?”孔子说:“不是这样的。如果违背了上天的旨意,无论怎样祈祷,也是没有用的。”

感悟:王孙贾是卫国的大夫,孔子周游列国时,在卫国待了很久,希望得到魏王的重用,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王孙贾问孔子关于“奥”与“灶”的问题,意思非常明确,他把自己比喻成了灶神,把卫国的国君比喻为奥神,言外之意是想告诉孔子:要想在卫国得到重用,不要老是和国君来往,还要巴结一下我们这些权臣,替你在国君面前多多美言。孔子当然知道王孙贾的用意,他的回答也非常巧妙,正面回击王孙贾:“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天”是指什么?难道在“奥神”和“灶神”之上,还存在一个高高在上的“天神”?我们知道,孔子是不相信鬼神之说的。对此,朱熹解释为:“天,即理也,其尊无对,非奥灶之可比也。逆理,则获罪于天也,岂媚于奥灶所能祷而免乎?”朱熹将“天”解释为“理”,我们就此可以引申为:天理就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

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可逆天行事,一旦“获罪于天”,必然受到规律的惩罚。在客观规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他是帝王将相,还是平民百姓。孔子看到了这一点,他认为,一个人只要站得直、行得正,按客观规律做事,不做亏心事,就不怕半夜鬼敲门。否则,就是你四处打点,收买人心,无论向哪路神仙祈祷,也没有多大用处,上天也不会饶恕你。

但是,令人惋惜的是,当今社会违背客观规律的事却时有发生。有些地方为了追求经济发展的高速度,肆意践踏人类生存的环境,开山毁林,强占农田,结果工厂建起来了,蓝天白云却不见了,地下水也被污染了,风沙四起,旱涝灾害时有发生,土地沙漠化的倾向也赶来越严重,人类正在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

教育的发展也有自身的规律,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我们不可能追求教育发展的高速度、跨越式,也不能完全用抓经济的办法去抓教育。有一段时间,教育曾被产业化,有人像经关心经济部门的投入和产出一样,关心的教育的效益,用考核经济工作的办法考核教育工作。一些地方官员在谈教育成就时,往往用数据说话,比如教育投入增加了多少,新建了多少学校,增加了多少校舍,改善了多少办学条件等。

在谈到教育的产出时,他们往往不问过程,只关注最终的结果,比如有些的地方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对全市中考优秀率、高考本科上线人数、重点大上线人数的万人比作出规定,做为考核教育工作成绩的主要甚至是唯一指标,从而引导中小学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智轻德。这种违背教育规律的做法,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最终受到了教育规律的惩罚。

做为教师,应该像孔子那样,尊重教育教学的规律,不媚俗,不迷信,不卑不亢,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做事,靠自己的实力赢得学生和社会各界的尊重。教师要尊重儿童少年成长发展的规律,因材施教,科学施教;要在教育教学的实践中,探索新规律,寻找新方法、新技艺,实现教书育人的最佳效果。同时,教师还要教育学生坚持真理、为人正直,做一品德高尚的人,为将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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