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让学生趴桌睡觉被通报批评”,老师有权利让学生上课时休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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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学生们都是早上5
:30
到校,晚上10
:30
下晚自习,在校时间是17
个小时,除了吃饭的时间,上课时间整整有14
个小时
他觉得孩子们太累了,看到眼前学生们的状态,有些于心不忍,于是让他们集体趴在课桌上睡一会儿。
结果,这一幕恰好被值周领导发现,他因此被全校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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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把文章写完,点赞量已经到了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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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网友都义愤填膺,表达了对学校管理以及当前教育体制的不满。
我一向谨慎,看到这条消息后,我就试图找到权威的新闻出处。
我能找到的最早出处,就是系统推送给我的作者为“勇敢的远山aO
”的一则微头条。
不过,我又翻看了该作者近期的其他文章,发现在另外一则微头条里,其身份变成了五年级的教师。
现在的自媒体信息比较混乱,我们搞不清作者是编的,是写的身边人,还是从别处复制的。
教师在课堂上,有没有权利让劳累的学生趴在课桌上休息一会儿?
从法律法规上讲,《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里面规定,教师要“关心学生健康”。
《教师法》也明确规定,教师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中学生长达17
个小时的在校时间,显然会损害他们的健康。
一位普通的任课教师,一位普通的班主任,或许没有能力去改变学校的作息时间,没有能力去阻止学校的“疲劳战术”,但他们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学生的身体状况,允许他们休息一会儿,这完全合情、合理、合法。
如果老师连让疲惫的学生趴会的权利都没有,真的是教育的悲哀了。
让孩子们在紧张的学习之余得到暂时的放松,哪怕是几分钟的喘息和休憩,也是老师对学生的关心。
如果这事儿是真的,我觉得老师做得没错,有错的是学校。
老师应该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要求撤销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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