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1 08:12发布于河北
山东济宁某小学一位50多岁的老师,在体育课下课前去操场转了几圈。
没想到,却听见有正在上体育课的学生大声喊自己的名字。
而且,“不是正常地喊,而是那种大声地、戏耍地喊。”
这事儿,搁谁身上都会生气。
那位老师感觉受到了侮辱,怒气冲冲去问学生是谁喊的,学生们都指向了某位同学。
“他嘴贱不尊重我”,那位老师说。
于是他打了学生的嘴,一共9下。
接下来的流程估计都差不多:
家长报警,带学生去医院检查,向教育局投诉维权。
02
事情的是非曲直似乎不用讨论,因为对错很明显:
学生以戏谑的方式喊老师的名字,学生有错。
老师打学生的脸,老师也有错。
有评论者说:“学生用戏谑的方式叫老师的名字,的确对老师不够尊重,或许也违反了学生应有的行为守则,但自有校纪校规可以对其进行警示和处分,绝不能成为一个老师对未成年孩子施以暴力的理由。”
家长也表达了类似的意思:“孩子直呼老师名字不对,你可以找家长,让家长来教育,家长会给老师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这当然都是非常正确的。
孩子虽然有错,但老师打孩子就过分了。
03
不过,我很关心的是大家如何对待老师的错。
现在学校要把老师调离,并且赔偿家长5000元钱。
而家长并不满意,家长的诉求是开除当事老师。
在网友的跟帖当中,也不乏要求开除老师的声音。
我觉得,这就有些过分了。
甚至,学校将老师调离的处罚都有点过。
根据《教师法》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则规定,教师不得实施“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如果违反,“情节轻微的,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当暂停履行职责或者依法依规给予处分;给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从医院的门诊病历来看,学生并没有严重的伤情,从媒体报道出来的信息来看,该教师也没有屡教不改的情形,所以远未到开除的程度。
04
当然,家长说了,现在孩子感到恐慌,不愿上学。
这也不是开除或调离老师的理由,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孩子确实因为老师的打而受到了严重的精神伤害。
就像反过来说,如果老师被学生戏谑之后,感觉精神受到了伤害,觉得自卑,不愿上班,是不是可以要求开除学生或要求学生转学?
显然不可以。
这件事,谁都不能双标。
学生有错,但不该被打。
老师有错,也不该开除。
被打的学生需要安抚,但也需要批评教育。
打人的教师需要处理,但也不应一棒子打死。
正确的做法,是让孩子和老师坐到一起,孩子先给老师认个错,老师也给学生道个歉,然后再买点东西去看看学生。
这样,缓解一下矛盾,增进一下感情,也都长个教训。
这样处理,不管是对孩子的成长,还是对老师的工作,乃至我们目前的家校关系和教育大环境,都没有坏处。
如果老师因此被开除了,让人觉得挺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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