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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反对论文重复发表,却接受项目重复资助、报奖?

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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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李娜将参加澳网决赛。祝她“三马”:马年好运,马到成功,马上获奖。当然,其实希望她一切正常发挥就好的。

然而今天我想要写的,我反对的三个“重复”:重复发布、重复资助、重复报奖。

前几天,我已经说过要就重复资助现象好好写一篇文章,“不能让那些大人物,拿着一个课题,把手伸到各个部门的。至少科技部、基金委、发改委的项目应该不重复资助的。另外,还有部分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运行经费,也应该透明化管理。不能成为某些领导的独立胜利品。”当然,这样一个得罪人的事情,似乎没有人出来说两句,但是,作为一个局外人,还是可以发发声音的。

在世界学术界,大家关心的莫过于三件事情:论文、经费、获奖。每一个人,至少绝大部分科研人员,都希望自己能够发表更多的有影响力的论文,能够获得更多的基金资助,也能够获得更多好的奖励。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科研人员三要素吧。三个都有最好,缺一项也能接受,缺两项就会有些难受,缺三个就可能证明不适合在科研学术界了。然而,论文、经费、获奖的资源数量都是有限的。也因此,合理地利用这些资源,才能够让学术界更好地良性发展。

就论文而言,学术界的声音是一致的,就是明确地发对学术论文一稿多发。如果某某被发现一稿多发,他的学术之路基本上就葬送了。为什么我们反对一稿多发?因为,世界的学术资源是有限的,编辑的付出是应该得到肯定的,审稿人的付出更是应该得到尊重的,为了不浪费学术资源,为了不浪费其他科研人员的努力。如果发现一稿多投,就我知道的国际知名期刊的处理方法,作者通常在三年内禁止再往相关期刊投稿,并且有些期刊会通知国际上一些相关的学术期刊,也拒绝接受这些人员的论文投稿。当然,还有一个最直接的处罚,就是相关论文会被撤稿。

对于科研经费,其实也是一种资源。就国家层面给予的资助而言,每年的经费总额是一定的,如果某些人写一份项目申请书,修改不同的格式,填写几份不相同的表格,就能够获得国家不同部门的经费资助。大家试问,这样的情况,对于那些刚刚起步、需要经费支持,而又“无能为力”的科研人员公平吗?把这些经费给那些“能人”,或许会是一种“锦上添花”,但是,更多的则是国家科研资源的严重浪费。但是,这造成的后果则是那些真正想做一些事情的人员,却没有经费去做实验、做研究。

另外一个,也就是科研报奖。虽然我一直希望国家少设立一些奖项,这样就可以节约科研人员更多的时间,让他们真正踏实地多做一些工作。但是,这种呼吁似乎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然而,由于各种奖项的设立是相互独立的,一个项目似乎可以申请不同部门很多奖项。就我自己的领域而言,如果某高人愿意而且善于包装,一个项目可以申请的奖励包括:各省科技进步奖、教育部科技进步奖、材料学会科技进步奖、机械工业学会科技进步奖、冶金部科技进步奖等等。特别是,有些单位自己的内部奖,也被认定为省部级奖励。可所谓众多,也让那些“钻营之士”有了发挥的空间。显然,这种行为是科学界的一种耻辱。

为什么,因为学术资源有限,我们一致反对学术论文一稿多发,同样也是科研资源有限,而我们不一致反对科研项目重复资助,科研奖励重复申报?



作者:喻海良,来源:科学网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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