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网

繁体

冒名顶替上大学拟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扼制违背公序良俗行为!

2020-10-13

关注

据报道,一些地方出现的教育招考冒名顶替事件引起全社会关注,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对此作出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人大委员曾建议“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高考冒名顶替’应当纳入刑法制裁范畴。”“建议将高考舞弊特别是类似于山东出现的冒名顶替现象等行为纳入刑法修正案,加重惩治力度,只有纳入刑法制裁,才能让高考风清气正,让底层成员有向上流动的顺畅通道,树立社会大众对公平公正的信心。”

窃取他人入学资格无异于窃取了他人的发展前程,窃取了他人家庭子女通过学习奋斗

改变家庭和个人命运的机会,比诈骗窃取他人钱财行为的犯罪危害性大得多,这类犯罪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严重践踏道德底线,严重侵犯当事人的权益,严重侵害我国考试制度,特别是高考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高考作弊已经入刑,这种窃取别人入学资格的行为,其危害性远远大于高考作弊行为。建议对这个问题专题研究,对冒名顶替入学的行为,性质、后果严重的,应当入刑,予以打击。现行刑法没有冒名顶替的罪名,有滥用职权罪、有受贿罪、行贿罪,用这些罪名也可以打击此类行为,但是这些罪名不足以反映冒名顶替入学行为的本质特征,不足以对冒名顶替入学的不法分子起到警示作用。”


声明:本文内容为国际教育号作者发布,不代表国际教育网的观点和立场,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快速匹配适合您孩子的学校

全国500所国际学校大全 / 3分钟匹配5-8所 / 1年名校升学备考托管服务

立即匹配

家长关注

为你推荐

预约看校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