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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重磅发布2021幼儿园、中小学寒假时间,明确离深要求!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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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假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20—2021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0—2021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深教〔2020〕96号)和《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2020—2021学年义务教育学校寒假从2021年1月24日开始,2月20日结束(共4周)

普通高中学校寒假从2021年1月31日开始,2月20日结束(共3周)

幼儿园放假时间自行确定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春季新学期开学时间统一为2021年2月22日

中等职业学校寒假从2021年1月25日开始,2月27日结束(共5周),3月1日开学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做好学期总结,落实寒假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是各中小学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校历安排,认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学期总结和寒假工作安排。

二是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寒假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是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和学生原则上留深;确有必要离深的,须提前向所在学校报告。

四是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领导要带头在深过节,非必要不离深,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深的,按程序报批。

五是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提倡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确需召开举办的,要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

六是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

2、扎实开展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一是放假前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和中国传统美德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指导学生安全、健康、充实过好寒假。

二是通过家长会、短信等方式,提醒家长履行安全监护责任,共同防范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是各区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安全检查组,根据各类灾害及风险特点,在放假前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整治行动,确保风险不进校,校园无风险。

3、严格落实减负措施。

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和《广东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粤教基〔2020〕2号),确保学生假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寒假期间,各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不得有偿上课,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机构合办(含租借)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辅导班,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

合理控制学生寒假作业总量,创新作业形式和管理方式,提倡布置实践性、研究性和选择性作业。

4、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强化假期值班值守、信息报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发现师生新冠疫情相关情况,要及时核实、迅速上报、果断处置。

如有出现师生(含留校和离校师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及其密切接触的情况,应按属地管理要求报告和处置,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至市教育局。

5、加强留校师生管理

一是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生活,留校学生出入校园要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和体温检测制度。

二是幼儿园可根据家长需要做好寒假幼儿留园工作。举办留园班的,要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应向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并合理安排教职工轮休。

6、提前做好春季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提前制定春季学期工作计划,各校(园)领导、行政、后勤等相关人员等应提前到校,做好各项返校准备和保障工作。

做好新学期教材到校、开学前校园安全检查和疫情防控排查等工作,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

本通知下发后,上级对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有新要求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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