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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区教育局通知:暑假前两周公办学校可受理转学插班!

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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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龙岗区教育局发布了龙岗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申请指南,公布受理转学插班时间为暑假前两周,即6月24日至7月3日间的工作日,受理地点为居住地段内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孩子转学插班应该如何做呢?近日,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发布了龙岗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申请指南,公布受理转学插班时间为暑假前两周。

详细时间:

6月24日至7月3日间的工作日

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为居住地段内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具体申请细则如下:

受理转学插班时间:

暑假前两周6月24日至7月3日间的工作日

受理转学插班地点:

居住地段内学校(尚有空余学位)

转学插班受理对象和原则:

1、公办学校原则上受理在学校招收地段内居住的龙岗户籍购房学生(提供房产证或不栋3产权证),不保证就近安排。

2、同等入学条件的应优先解决外地转入、未享受深圳公办学位的学生。

3、新开办学校以及其他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参照新生招生对象提交材料并按积分高低排序方式受理(具体积分标准参照当年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申请指南》)。

4、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受理转学申请。

提供材料

1、《龙岗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信息登记表》;

2、学生的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房产土地用途为住宿或商住两用):学生父母(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购房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大于50%)。

温馨提示:

因转插学位异常紧张,尤其是公办学校的转插学位,所有转学插班申请按积分排序,但不能保证被录取。

按照深圳市教育局规定:自2016年起,在深圳市没有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非深圳户籍考生,不能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的统一划线录取,不建议非深户籍初中学生申请插班,望家长了解深圳市中、高考相关政策,详细可登录“深圳市招考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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