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网

繁体

新规来了!深圳隐瞒疫情者将被纳入征信“黑名单”

2020-02-11

关注

2月11日下午,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该决定于通过之日起施行,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结合深圳实际情况作出的一项特别性决定,将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应急、及时、有效的法治保障。


明确各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法律地位


《决定》明确了市、区、街道三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法律地位,并明确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指挥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地位,授权市、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可以代表本级人民政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制定的政策措施,以解决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及其制定政策措施的合法性问题。


市、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可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制定有关防控政策,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自疫情发生地来本市人员以及其他疫情相关人员采取集中隔离治疗、集中或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可以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居住场所、办公场所、住宅楼、小区等进行隔离管理,对辖区内小区、城中村、停车场等进行封闭管理。


不能拒绝和歧视疫情相关人员


根据《决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经定点医疗机构治愈出院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自疫情发生地来本市人员以及其他疫情相关人员集中或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由相关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街道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出具有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作为其正常入学、返岗、就业、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证明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控制为由拒绝和歧视疫情相关人员。


企业复工复产须按要求提前报备


《决定》规定,停工停业期满后拟复工复产的,各用人单位应当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按照规定要求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做好办公场所清洁消毒和防控物资保障等工作,确保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和内部管理到位,并按照规定要求向所在辖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备后,方可复工复产。


个人须履行如实申报信息等疫情防控义务


《决定》强化了个人在疫情防控中的相关义务。《决定》要求,在本市居住、工作、学习、旅游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个人,应当严格履行在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含出租车)佩戴口罩,配合开展集中隔离治疗和集中或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实申报相关信息等疫情防控义务。


隐瞒疫情者将纳入征信“黑名单”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拒不执行市、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发布的决定、命令,不配合有关机构依法开展的调查、检验、隔离等防控措施,故意隐瞒、编造、泄露相关信息,或者有其他妨碍疫情防控工作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将其违法行为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禁止活禽交易和野生动物经营活动


《决定》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大市场供应保障、监管和执法力度,禁止活禽交易和野生动物经营活动,全面推行肉品冷链销售,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声明:本文内容为国际教育号作者发布,不代表国际教育网的观点和立场,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快速匹配适合您孩子的学校

全国500所国际学校大全 / 3分钟匹配5-8所 / 1年名校升学备考托管服务

立即匹配

家长关注

为你推荐

预约看校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