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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双减”政策,仅仅转变家长观念还不够

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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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要落实好,很关键的两点,一是家庭和家长能不能跟得上,二是教育改革要系统化、体系化,建议从大学视角反观和指导基础教育的人才培养。”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处长、全国中医药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闫永红说道。

在闫永红看来,很多家长上学时接受的还是应试教育,不能再拿原来的观念来教育现在的孩子,应该让家长知道新时期的教育目标是什么,弄清楚哪些要放手、哪些要配合、哪些需要言传身教,否则他们会更焦虑。

“一个抓手是家长会。从幼儿园到中小学,家长会上到底讲什么?”闫永红认为,教育发展进入了新阶段要内涵发展,家长会的内容、渠道、家长体验也应该发生变化,不能再像原来那样单纯讲“谁谁谁考了第几”,而是让家长能够和学校协同、达成共识,更好地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

笔者完全赞同闫永红委员的这一建议。“双减”如果没有家长观念的转变,只是空喊几句口号,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但问题是,家长观念转变了,就一定能给孩子“减负”吗?

我看未必。因为观念和行动之间往往还有一段很大的差距,这就好像一些抽烟上瘾的人,明明知道抽烟有害于身体健康,但就是戒不了。一些家长并非不了解孩子负担过重的现实,也知道分数和排名给孩子带来的危害,更清楚家校协同、共同育人的道理,但在“剧场效应”的裹挟下,不得不加重孩子的课业负担。因此,落实“双减”政策,仅通过学校家长会引导家长转变观念还不够,还需在制度设计、社会监督、教学方式改革等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加强“双减”政策的制度设计。一项好的政策,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宣传上和书面文件中,还需要围绕政策的落实,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让当事人知道应当怎么做、如何做,不这样做带来怎样的后果等等。落实“双减”政策,要在科学的教育理念指导下,让政策具体化为可以操作、可以执行的规定。要结合各地各校实际制定校内减负和校外培训管理的相关制度,让教师和家长知道如何给学生减负,从哪些方面减负,并明确违反制度相应的处罚措施。有了制度作保障,教师和家长在落实“双减”政策时才能做到有法可依,进而通过长期的制度约束形成习惯。

二是要强化监督。监督是落实政策和执行制度的关键环节。有些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可谓不全,汇编成厚厚的一大本,或者制作成醒目的板面挂在墙上,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制度往往变成了一纸空文,执行力大打折扣。校内给学生减负,要以校长为核心,形成以教导处、德育处、年级、班主任为主体的监督运行体系,从时间管理、作业量、作业布置、作业批改等方面落实相关减负规定。对于违反规定,超负荷布置作业的行为要进行严厉处罚。

校外减负监督的重点在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校外培训的有关规定,定期巡查,依法取缔一些没有资质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于一些搞暗箱操作,超前、超纲、超量培训的校外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或者关停。

三是要积极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变革。“双减”不仅要转变家长的教育观念和教育行为,更要转变教师的教育教学方式。事实上,“减负”和“减肥”有相似之处,减肥人士不可能通过砍掉胳膊、腿脚等方式达到减重的目的,而是通过合理饮食、体育运动等,减掉身上多余的脂肪的肌肉,增强身体的活力。减肥不能影响身体健康,同样减负也不能降低教学质量,不能通过砍掉必要的学科、减少学生在校时间、降低考试难度等方式达到目的,而是要通过教师改进课堂教学、提升作业效率实现减负提质的目的。要实现这一目的,教师就成了关键因素。

对此,闫永红委员建议:可以尝试高校和中小学结成联盟,以大学教育的经验来赋能中小学阶段的人才培养。“因为大学更清楚基础教育培养出的人存在什么问题,但是到了大学再发现问题已经来不及了,毕竟马上就要和社会接轨。”闫永红指出,从大学可以更清晰地观察到,幼儿园、中小学的人才培养到底应该如何发力。

与其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大中小学联盟,利用高校资源培训中小学教师,不仅可以更新教师的教育理念,提升教师的育人能力,而且还可以促进高校教师教育研究成果的有效转化,提升中小学校教育质量,从而实现“双赢”,达到减负提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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