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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学于文”与“约之以礼”缺一不可

2022-12-30发布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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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河北衡水中学的《2018级高一新生入学须知》引发热议。该须知要求“学生短裤和裙子要在膝盖以下,建议女生不留长发”“学生自备的枕头不超过被子叠起来的长度”……据悉,这则近1700字的须知,从生活用品到学习、纪律方面,均进行了琐碎又细致的要求。对于这样的规定,有网友认为细心详细,无可厚非。有的网友则认为太具体,限制了学生个性发展。

教育究竟要培养什么样的人?古今中外教育家都有过许多精辟的论述。在众多论述中,我以为孔子的观点比较值得借鉴。孔子认为:“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意思是说,一个人要成为一名“君子型”人才,必须做到既要“博学于文”,又要“约之以礼”,才不至于离经叛道,才能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当时,“文”是指用于教学的诗、书、礼、乐等古代文化典籍。进入现代社会,“文”概念更加宽泛,不仅包括古代文化典籍,举凡能够促进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一切知识都属于“文”的范畴;这里的“礼”,当然也不再是单指周礼和磕头敬礼之类的繁文缛节,而泛指法律、法规、标准、礼义等一切维持社会正常秩序的基本规范。

但在当前学校教育中,却存在着一种重“文”轻“礼”的思想和现象。有些人认为,只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让学生读好、用好现行的教材就可以了,没有必要让学生再去学习生活知识、社会知识,因为考试只涉及教材内容,不考课外知识。至于学生穿什么服装、有什么行为,更不在学校考虑之列,只要能学好课本知识,考上一个理想的学校,就“一俊遮百丑”了。在这种认识和教育实践下,学生的成长档期被大量的重复作业占据,核心素养教育不力。不少学生行为习惯差,甚至不讲社会规则和文明礼仪。

孔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的人才培养观,不仅适合于古代教育,也是今天教育应当追求的目标。

首先,学校要引导学生勤奋好学,使其知识渊博,视野开阔,达到相应的文化标准,这是学校教育的首要任务。学校是读书的场所,教师是人类知识和文明的传播者,只有引导学生勤奋读书,多读书、读好书,才能丰富学生的知识,开阔学生的视野,增长学生的智慧,提高学生的是非判断能力,同时读书还可以陶冶学生情操,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学生知识丰富了,能力提高了,教学质量提高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其次,学校要坚持既教书又育人的基本原则。使学生“博学于文”,只能是完成了教育一半的任务,还要“约之以礼”,引导学生遵守社会公德,明礼守法,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当下,有些教师只做到了教书,而忽略了育人,只要求学生成绩,不关注学生品德,结果使得一些成绩好的学生道德品质极其低下,有的人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近年来,社会上学问渊博、拥有高学历却做出不合乎道德、甚至违法之事的人比比皆是,像最近出现的“博士高铁霸座男”“飞机赤脚抖腿男”等,原因之一就在于他们在成长过程中没有被“约之以礼”,以至于无视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学校教育中,教师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尊重规则,这不是对学生个性的抹杀,而是培养学生养成自我约束的良好习惯;要让学生讲究文明礼仪,学会尊重他人、谦虚为人、诚实守信,不断提高自身的文明素养,形成健全的人格,最终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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