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1
教师不按时亲自批改作业,将被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11月10日,辽宁省教育厅官网发布了《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对微信群布置家庭作业、家长批改家庭作业和超纲超进度教学等热点问题提出了应对措施。
①学校必须“零起点”教学,严禁敷衍教学超纲超进度教学。
②学校必须合理确定考试难度,严禁学校公布学生考试排名。
③学校必须控制作业总量,严禁挪用挤占自习课时间。
④教师必须精准布置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45分钟,初中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60分钟。严禁教师在微信群、QQ群等布置家庭作业。
⑤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辽宁严禁家长学生代劳批改作业。对于不按时亲自批改作业的教师,一律取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学校校长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⑥学生要主动独立完成作业。
⑦学生要做到每天坚持校外体育活动。
⑧家长要做好学生家庭作业的督促落实。
⑨家长要做好学生睡眠保障。
⑩切实减轻教师负担,严格控制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
安徽合肥
10月27日,安徽省合肥市教育局微信公众账号“合肥市教育局发布”下发《关于公布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的通知》称,不得要求家长改作业、不得公布成绩和排名、不得举行过多统考。一旦越线,除了老师要受处罚、学校会被取消评先评优,校长也要承担责任。
山东潍坊
作业管理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要求学校定期督查
浙江
海南
山东(2018年4月25日)
关于印发《山东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
陕西(2018年9月30日)
《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提出,“教师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
山西(2019年6月21日)
山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贵州(2019年11月5日)
贵州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不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让家长代为批改的作业,教师要做到有布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讲评。”
广西(2019年12月1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提出,“不得布置重复性、惩罚性的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河北(2019年12月12日)
河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坚持做到教师留的作业亲自及时批改。”
广东(2020年1月21日)
广东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学校要建立完善学生各学科作业量情况摸查制度,并及时将摸查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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