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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学位申请要求,延长房屋租赁凭证办理时限!

2020-02-13

关注

对于很多有孩子即将入学的深圳家长来说,随着新型肺炎疫情的持续,他们除了担心家人健康之余,更关注未来学位申请要求是否会受影响。


根据宝安区教育局消息

宝安区确定延长租赁办理时限

(其他区暂无消息)


根据宝安区教育局此前发布的

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入学申请

有关事项的温馨提醒




宝安区2021年房屋租赁办理时间延迟

宝安最新租赁时限要求

2020年2月2日,根据宝安区教育局发布的消息,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延长至2020年的4月30日

即:2021年秋季入学的,在2020年的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出证即可。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

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之后。


小编提示:

根据官方通知,仅仅是把2021年原来要求的3月31日前办理好调整为4月30日前办好租赁,这是个好消息,让大家有更充足的时间准备租赁。(在本地宝深圳升学对话框回复【租赁】,可获取办理红本的条件、流程等指南信息

另外,宝安区租赁相关其他要求不变。


还有要注意的是,房屋必须是没锁定的

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自2018年起全部实行了学位房制度,2020年将继续实行学位房制度,申请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的所有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学生)都必须提供父母的住房材料


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一个或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实行学位房制度的所有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请家长务必查询住房是否已被锁定,提前做好准备。

(在本地宝深圳升学对话框回复【锁定】,即可查询房屋学位锁定情况了)


宝安区原租赁期限要求

其中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及其他类特殊住房的时限要求:

2020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须入学前一年的3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

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

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例如,2021年秋季入学的,须2020年3月31日前办理出证,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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