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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保安人员不能仅仅是“看大门的”,应成为师生安全的守护神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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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保安人员不能仅仅是“看大门的”,应成为师生安全的守护神

王营

安徽省蚌埠市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总校校长崔建梅发现,很多学校安保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校园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为此,她呼吁国家层面制定《中小学安全专职保卫人员配备标准》,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学校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公办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员。民办中小学和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应当参照公办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的标准,配备专职保安人员,确保校园保安配备率100%。

中小学保安人员,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就是一个“看大门的”。平时按时开门、关门,门口摆放一张桌子,盘问进校人员去向,作好详细登记……也正因为对学校保安人员的这一职责定位,许多学校在安排保安人员时,要么安排一些年龄较大的本校离退休教师,要么从社会上招聘一个临时工,造成很多学校安保人员数量不足、职责不明、素质不高。

“看大门”是保安人员的职责,但不是唯一职责。保安,从字面意思上讲,其职责应当是负责学校安全保卫,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处理学校偶发安全事故,为师生创造一个平安祥和的工作环境。从这一意义上讲,保安工作非年龄大、年老体弱的离退休教师能胜任,也不是随便从社会招聘一个临时工“看看大门”那样简单,需要一批身强力壮、受过专门训练的专职保安人员担任。因此,崔建梅代表的建议某种程度上不仅纠正了人们对学校保安工作的片面认识,而且也为解决当下学校保安人员的来源和管理提供了一种新思路。

首先,国家应当明确中小学保安的配备标准。就目前情况看,学校无论规模大小,配备一个保安人员的现象十分普遍,,原因在于保安的工资由学校支付,学校办公经费紧张,只能聘请一个保安人员,这样以来,保安人员少,不能兼顾其余,只能沦为“看大门的”。崔建梅代表呼吁从国家层面制定《中小学安全专职保卫人员配备标准》,就是希望国家根据学校规模规定出中小学保安的配备标准,规模小的学校少配,大学校多配,以保证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其次,要明确保安人员的来源。由学校负责寻找保安人员,必然导致保安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为此,崔建梅代表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公办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员。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学校配备专职安保人员。

这一建议能有效解决学校保安人员的来源和数量不足问题。由政府购买服务,工资由所在保安公司发放,学校就不再为保安人员的工资发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学校规模和标准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就可以保证保安人员的配备数量。同时,保安人员大多经过当地公安部门牵头的保安公司培训,具备专业的保安知识和人防、物防、技防技能,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保安人员的素质。

再次,要明确保安人员职责。中小学保安人员不仅要把好大门、守好入口,做好校内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还要加强与公安、政法部门的联系,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为师生安全的守护神。保安人员要有一双“千里眼”,密切关注学校内外校园欺凌现象发生的苗头,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制止;要练就一双“飞毛脚”,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园周边,哪里有安全隐患,哪里就应当有保安的身影;要有一颗“法律脑”,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同时,要加强对保安人员的管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公安部门下属的保安公司要加强对学校保安人员的培训,并负责对其进行管理和考核,按考核等级确定工资发放标准。保安人员要听从学校的调度和安排,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规模较大的学校要成立保安处,作为在后勤校长领导下的一个中层部门,统筹安排全校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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