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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上课玩手机被老师扇耳光”不能止于处理老师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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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一段“某高中老师打人”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
视频中,一位女教师一边大声地训斥学生,称“我身体不好,可别给我气出病来,我让你起开你听见没?”
一边狠狠地扇了学生的耳光,想离开教室。
而学生则挡在门口,一直认错,表示“老师你先讲课,讲完课咋解决都行,老师你别生气。”
对此,当地通报称,该视频系某中学高二科任老师赵某在处理学生课堂玩手机时所发生的不当行为。
现在涉事教师赵某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学校已责令其停课并接受调查。
说实话,不管学生犯了什么错误,老师像视频中那样打学生的耳光,都是不允许的。
这属于典型的体罚,受到处理一点都不冤。
通报中称那是“不当”行为,已经给了当事老师面子,也给下一步的处理留下了余地。
不过,在这件事情中间,“不当”的不仅仅是老师,对这件事的处理,也不能仅仅止于处理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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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学生。
这件事的起因是学生上课玩手机。
而对于手机的管理,教育部办公厅曾专门出台过《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里面明确规定:“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很显然,学生将手机带入学校并带入课堂,是学生有错在先。
由于没有看到完整的视频,我们无法知道为什么老师要离开教室,学生又为什么阻拦。
但可以看出,是学生的阻拦,进一步激怒了老师,面对挡在自己前面、比自己高一头的学生,老师采取了过激举动。
老师犯了错误,当然必须受到处理,但学生的错误,也不能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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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
要求学生不允许带手机进校园,不允许带手机进课堂,具体应该怎么管理,学生违反了怎么办?
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对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都做出了规定:
“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也就是说,上课的老师在遇到学生玩手机的时候,学校应该有明确的处理办法。
不知道当事学校有没有具体的规定,当地教育部门有没有督促学校制定这样的规定。
我觉得,如果有,老师按学校的规定走就行,不应该演变成现在的样子。
而且,从网上曝光的视频来看,图像在不断抖动,可见也是手机拍摄,并非教室内固定摄像头。
也就是说,将手机带入课堂的同学,绝对不是一个。
这也能够说明,学校在学生手机的管理上,做得并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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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从宏观上讲,有关部门对教师管理学生的界限是非常明晰的。
比如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但从微观上来说,一是宣传的力度不够,二是鲜有可以遵照执行的细则。
前些日子,还有老师由于管理学生和家长发生矛盾,一脸无辜地向我咨询:现在不是有规定可以惩戒学生了吗?
我赶紧把相关的文件条款复制给他,告诉他,学生违规,你可以让他在教室内进行不超过一课时的罚站,而且还要及时通知家长。
在教室外不行,不让家长知道也不行。
其他那些平时常用的手段,千万不要用,否则,一旦家长提出意见,没理的一定是老师。
可见,很多老师并不了解相关政策的尺度。

另一方面,学校也缺少更具体的处理规章。
就说学生带手机的事情吧,学生违反了之后,老师暂时没收,还是批评教育?
如果学生不服从管理,是交给班主任处理,还是交给学校的思想教育主管科室或者叫家长?
一般的学校根本没有具体的规定,也没有一个供老师参考的处置流程,只是任由老师根据自己的理解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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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不知道当事学校有没有手机管理的具体规定,如果有规定而老师没有照做,而是以极端的方式打学生,那么老师错加一等。
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以至于学生带手机进课堂成风,那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也不是没有责任。
所谓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任何人犯了错误,都应该承担责任,同时,应该做的是从中吸取教训,完善管理规章制度,让类似的事情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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